笔者上一篇《互联网金融系列-支付清算体系介绍-上》已经比较全面的介绍了以银联为例子的支付清算体系,为了更好的理解里面的运作,本章以两个例子为重点,全面剖析整个清算的过程。
1,记账原则
这块跟会计相关,不清楚的同学可以先看一下笔者之前的文章《第三方支付架构设计之-账户体系》,在会计学上,需要分清楚一个概念:会计主体,简言之,就是会计信息体现或者代表谁的经济利益,代表给谁做的账。做帐的人不一定是会计主体,比如替别人做帐。在参与清算的各个主体来说,他们首先需要在央行开立清算账户或者在对应的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对银联的清算系统来说,银联只是帮忙央行或者对应商业的清算服务提供做帐服务,这些账户在央行或者对应的商业银行应该划分为资产负债共同类账户比较合适(来自roan的建议,之前认为是负债类账户,这里做了修改),即做帐的会计主体是对应的央行或者商业银行,里面的借贷关系是代表从央行或者商业银行的角度看到的经济信息。银联只是提供做帐服务,在这样的原则下,我们得出做帐的结论:所有清算账户或者结算账户,由于是资产负债共同类账户,负债增加记为贷,负债减少记为借。简言之:对清算账户或者结算账户,借记表示减少,即从账户扣钱,贷记表示增加,即从账户打钱。
2,关于直联商户的清分说明
直联商户的说明见上一篇,直联商户的清分是在银联的第二次清分或者是收单清算里面处理的,直联商户不直接在央行设立清算账户,而是在某个商业银行开设结算账户,但银联对该结算账户具有贷记权限(即能够给直联商户打钱的权限),银联第一次清分即是进行跨行清算,然后在第一次清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清分,即收单清算,对挂靠其结算账户的商业银行进行二次清分,简言就是把商业银行从第一次跨行清算得到的钱再进行计算该给多少钱给直联商户和多少给到商业银行。如果没有直联商户,而是某个收单行自己布置POS对接商户,那么银联只需进行第一次的跨行清算即可,至于收单行和对应的间联商户的结算,由收单行自己进行,下面的两个例子将一起说明这两种情况。
3,手续费的比例说明
按照目前业界的规则,刷卡手续费一般是由商户出(所以大家知道去商户买东西,很多都欢迎使用现金的,甚至有些刷卡是需要消费者单独给刷卡手续费的情况),发卡行,收单行和银联的分成比例是:7:2:1。
一, 清分的例子剖析
1,持卡人张三于2015年8月4日持工行借记卡,在中信银行自己布放的缴费POS终端上,成功缴了一笔200元的电费(实际是缴给电力公司A),中信银行收单,缴费交易执行交换费单笔0.10元,转接费0.05元。
分析如下:
该例子没有直联商户,比较简单,因此只需要进行一次清分即可,即跨行清算,无需进行二次清分(收单清算)。而商户(电力公司A)跟收单行(中信银行)之间的结算则由收单行自己负责。
该例子发卡行是工行,收单行是中信银行,支付类型是缴费交易,手续费是发卡行收取0.10元,银联转接费收取0.05元,这些费用在跨行清算中,统一由收单行中信银行先行支付(至于中信银行和其对接的商户之间的结算不在本次清算中),故清分处理如下:
工行清算账户 |
中信清算账户 |
银联清算账户 |
借: 200元(张三缴费扣款)-借表示减少
贷: 0.10元(发卡行手续费收取)-贷表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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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0.15元(缴费手续费)–借表示减少
贷: 200元(张三缴费收款)-贷表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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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0.05元(转接手续费收取)-贷表示增加 |
图1,清分过程1
进一步分析:收单行中信银行在跨行清算中,先出0.15元的手续费,其实是不包括自己收单行的收益的,按照收单行的收费比例0.08%,中信银行需要向对接的商户(电力公司A)收取:200元*0.08%=0.16元手续费,扣除先帮商户出的0.15元,即自己的手续费收入是0.01元,即商户在中信银行开的结算账户的记账如下:
电力公司A结算账户(对中信来说,是负债账户,增加记为贷,减少记为借) |
借: 0.16元(手续费扣取)
贷: 200元(张三缴费收款) |
图2,电力公司A的结算记账
当然,由于是间联商户,因此银联不参与这块的结算过程。
2,持卡人李四2015年8月4日持招行贷记卡,在深圳沃尔玛商场(直联商户,工行收单)成功刷卡购物1000元。假设消费交易执行交换费0.7%,转接费0.1%,商户的扣费比例是1%。
清分的分析过程如下:
清分对象有:
招行-发卡行,工行-收单行,直联商户(深圳沃尔玛),转接行-银联。
清算账户有:
设立在央行的清算账户:招行,工行,银联。
设立在工行的结算账户:直连商户深圳沃尔玛。
Ø 第一次清分(跨行清算)处理:先不考虑商户这块的清分。
步骤1:处理消费支付部分的清分:
招行清算账户 |
工行清算账户 |
借: 1000元(李四消费扣款)–消费扣款,借表示减少 |
贷: 1000元(李四消费收款-深圳沃尔玛) –消费收款,贷表示增加 |
图3,消费支付部分清分记账
即表示消费资金从发卡行招行到收单行工行的转移。
步骤2:处理对应手续费的清分:
消费交易费率:发卡行:0.7%,转接:0.1%,则发卡行和转接行分别获得手续费收益是:1000元*0.7%=7元,1000元*0.1%=1元,这些手续费第一次清分先从收单行出,即收单行付出手续费:7元+1元=8元,因此记账如下:
招行清算账户 |
银联清算账户 |
工行清算账户 |
贷: 7元(消费手续费) –手续费收入,贷表示增加 |
贷: 1元(消费手续费) — 手续费收入,贷表示增加 |
借: 8元(消费手续费) –手续费付出,借表示减少 |
图5,手续费部分清分记账
合并图4和图5的记账,得出第一次清分的汇总结果:
招行清算账户 |
银联清算账户 |
工行清算账户 |
借: 1000元(李四消费扣款)–消费扣款,借表示减少
贷: 7元(消费手续费) –手续费收入,贷表示增加 |
贷: 1元(消费手续费) — 手续费收入,贷表示增加 |
借: 8元(消费手续费) –手续费付出,借表示减少
贷: 1000元(李四消费收款-深圳沃尔玛) –消费收款,贷表示增加 |
图6,第一次清分汇总记账
Ø 第二次清分(收单清算)处理:即对收单行的资金需要在直联商户进行二次清分
跨行清算是针对收单机构(收单行)和发卡机构(发卡行)的清算;收单清算是代替收单机构针对直联商户和收单专业化服务机构的清算。
收单行收到的1000元,其实不属于收单行所有,只是代替商户(深圳沃尔玛)收款而已,另外收单行先出的8块钱手续费,也是先替商户出的,因此,在收单清算中,需要解决收单行和直联商户的资金关系。按照说明,整体手续费是由商户出的,比例是1%,即商户需要出的手续费是:1000元 *1% = 10元,其中8元是需要还收单行之前帮给的,剩下的2元是给到收单行的手续费收入。
商户(深圳沃尔玛)结算账户 |
工行清算账户 |
借: 10元(消费手续费) –减少记为借
贷: 1000元(李四消费收款) –增加记为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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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1000元(李四消费收款-深圳沃尔玛) –消费收款,需要还给商户 贷: 10元(消费手续费) –消费手续费,贷表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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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第二次清分汇总记账
下面我们对跨行清算和收单清算的账户清分进行汇总(即合并图6和7):
招行清算账户 |
银联清算账户 |
商户(深圳沃尔玛)结算账户 |
工行清算账户 |
借: 1000元(李四消费扣款)–消费扣款,借表示减少
贷:7元(消费手续费) –手续费收入,贷表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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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1元(消费手续费) — 手续费收入,贷表示增加 |
借: 10元(消费手续费) –减少记为借
贷: 1000元(李四消费收款) –增加记为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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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8元(消费手续费) –手续费付出,借表示减少 1000元(李四消费收款-深圳沃尔玛) –消费收款,需要还给商户
贷: 1000元(李四消费收款-深圳沃尔玛) –消费收款,贷表示增加 10元(消费手续费) –消费手续费,贷表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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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二次清分汇总结果
继续对各个清算账户的借贷进行相抵,计算出对应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清算账户余额=贷方累计额-借方累计额。
得出二次清分的各个账户如下:
招行清算账户 |
银联清算账户 |
商户(深圳沃尔玛)结算账户 |
工行清算账户 |
借: 993元 –消费扣款和手续费扎差后,借表示减少 |
贷: 1元(消费手续费) — 手续费收入,贷表示增加 |
贷: 990元–消费收款和手续费付款扎差后
|
贷: 2元(消费手续费) –消费手续费,贷表示增加 |
图9,二次清分汇总结果(各个账户扎差后)
综合例子1和2,把图1和图9合并后得出当天交易对各个清算账户的清分记录如下:
招行清算账户 |
银联清算账户 |
商户(深圳沃尔玛)结算账户 |
工行清算账户 |
中信清算账户 |
借: 993元 –消费扣款和手续费扎差后,借表示减少 |
贷: 1.05元(消费和转接手续费) — 手续费收入,贷表示增加
|
贷: 990元–消费收款和手续费付款扎差后
|
借: 197.90元(合计后的) |
贷: 199.85元(缴费收款+手续费支付)-贷表示增加 |
图10,当天清分结果(汇总扎差后的债权债务关系)
会计恒等式验证:
借方累计:993+197.90=1190.9
贷方累计:1.05+990+199.85 =1190.9
借方 = 贷方。
二, 资金划拨的流程
图10已经给出了当天的清分结果,通过这个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各个清分对象在当天的债权债务关系了,接下来需要进行资金划拨,实现债权债务的清偿。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前面的一次清分和二次清分的目的都是把账算清楚后,知道谁给给谁多少钱,谁给收谁多少钱,然后调用央行的清算系统进行资金转账-即资金划拨。
图11,清算业务处理系统图
流程说明如下:
(1),2015年8月4日(上面的交易是8月4日白天进行)晚上11:00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完成日切。将截止到日切时间的当天交易日志发送到银联清算系统,清算系统在8月5日凌晨首先进行跨行清算(第一次清分),然后进行收单清算(第二次清分)。
(2),8月5日上午10点左右,完成了最终的清分,将汇总的清分结果(如上图10),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和连接央行清算系统的前置机发送清算指令,先借记后贷记(为什么是这样?大家可以自己思考一下),按优先级排队。
(3),通过央行的大额支付清算系统对设立在央行的备付金清算账户进行借记操作,实时完成跨行清算资金的转移(其实是先扣款,借记招行993.00元,借记工行197.90元);通过小额批量支付系统贷记商户(直联商户-深圳沃尔玛)开立在收单行(工行)的结算账户(贷记990元,相当于是付款给深圳沃尔玛);通过大额清算系统贷记银行和银联在央行开立的备付金清算账户,完成实时跨行及收单清算(其实是付款,贷记中信199.85元,贷记银联1.05元)。
(4),中信银行收到银联划拨的资金后,通过本行的行内结算系统,贷记间联商户(电力公司A)的结算账户(参考图2,贷记电力公司A(200-0.16=199.84元),中信收单收益是0.01元);工行和招行或调整持卡人的可用余额:实际上是在联机交易的时候银行已经实时扣减了持卡人的账户余额或者可用额度)